針對建設工程企業資質類別過細、等級過多、準入門檻高手續繁等問題,11月1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,在全國大幅壓減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并加強監管。會議明確,將工程勘察、設計、施工、監理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由593項減至245項,除最高等級綜合資質和需跨部門審批的資質外,其他等級資質一律下放至省級及以下部門審批。
在11月24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易軍表示,國務院常務會議已審議通過《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改革方案》)。《改革方案》實施后,將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、激發市場主體活力,為擴大消費和有效投資創造有利條件。
出臺深化改革方案
大幅壓減資質類別等級
健全企業資質管理制度、放寬市場準入是工程建設領域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。2019年8月,國務院辦公廳發布《全國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》,提出大幅壓減企業資質資格認定事項,力爭2020年年底前將工程建設、測繪等領域企業資質類別、等級壓減1/3以上,凡是能由市場機制調節的一律取消,對保留的事項要精簡資質類別、歸并等級設置。
按照國務院部署要求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在充分研究論證的基礎上,起草了《改革方案》,并于11月1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審議通過。易軍表示,《改革方案》提出了六個方面的改革舉措:
一是精簡資質類別,歸并等級設置。改革后,現有的593項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將壓減至245項,其中勘察資質由26項壓減為7項、設計資質由395項壓減為156項、施工資質由138項壓減為61項、監理資質由34項壓減為21項,壓減幅度為59%。
二是放寬準入限制,激發企業活力。在壓減資質數量的同時,進一步精簡企業資質審批條件,精簡資質標準,重點放寬資金、人員、業績、技術裝備等指標要求,大幅放寬準入限制。
三是下放審批權限,方便企業辦事。開展企業資質審批權下放試點,試點內容是:除最高等級綜合資質和需跨部門審批的資質外,將其他等級資質下放至省級及以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。同時,加強對試點地區的監督指導,對存在違規審批的,嚴肅處理并收回審批權。
四是優化審批服務,推行告知承諾制。加快推行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,大幅削減不必要的證明材料,全面實行全程網上申報和審批,大幅提升企業資質審批的規范化和便利化水平。
五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,保障工程質量安全。加大審批后動態監管力度,積極推進信用體系建設。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,建立個人執業責任保險制度。
六是完善招投標制度,發揮市場機制作用。繼續完善招投標制度,優化調整招標條件設置,引導建設單位更多從企業實力、技術力量、管理經驗等方面選擇企業,推行工程擔保和保險制度